医疗费报销流程
●第一步:凭病历、收据、清单,找医生审核签名
●第二步:填写“广州医科大学门诊医疗费报销个人信息表”附上发票,而后将信息表与收据装订好投入投递箱,投递箱设置地点:番禺校区医务室、越秀校区医务室
●第三步:学校公医办收单制表,经财务处代交广发行,由广发行转入个人账户
医疗费注意事项
●医生审核签名时间
番禺校区:周一至周日医务室开诊时间
越秀校区:周一至周五医务室开诊时间
●报销金额(经医生核定后的报销额)务必核算清楚
●个人信息单务必填写准确,票据务必装订牢固
●每月制表时间为 10 号、20 号
●在编职工门诊单张收据额度超过 500 元(含 500 元)的,须找预防保健科科长审核签名,500 元以下由医务室医生审核签名
●学生外诊请先经医务室医生转诊(急诊、实习、寒暑假期间、临床以及专业型口腔研究生下点后无需转诊),外出看病后凭转诊记录找医务室医生审核报销
●票据报销期限:从票据发生日起,不得超过 365 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