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校学生

医药费报销

医疗费报销流程

●第一步:凭病历、收据、清单,找医生审核签名

●第二步:填写“广州医科大学门诊医疗费报销个人信息表”附上发票,而后将信息表与收据装订好投入投递箱,投递箱设置地点:番禺校区医务室、越秀校区医务室

●第三步:学校公医办收单制表,经财务处代交广发行,由广发行转入个人账户


医疗费注意事项

●医生审核签名时间

番禺校区:周一至周日医务室开诊时间

越秀校区:周一至周五医务室开诊时间

●报销金额(经医生核定后的报销额)务必核算清楚

●个人信息单务必填写准确,票据务必装订牢固

●每月制表时间为 10 号、20 号

●在编职工门诊单张收据额度超过 500 元(含 500 元)的,须找预防保健科科长审核签名,500 元以下由医务室医生审核签名

●学生外诊请先经医务室医生转诊(急诊、实习、寒暑假期间、临床以及专业型口腔研究生下点后无需转诊),外出看病后凭转诊记录找医务室医生审核报销

●票据报销期限:从票据发生日起,不得超过 365 天

番禺校区: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(邮编:511436)

越秀校区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(邮编:51018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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